【基本案情】
2020年6月,刘某某在钢架上作业过程中,不慎被高压电击伤、烧伤。出院后,刘某某将张某某诉至法院。法院审理后,判决张某某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判决生效后,张某某对自己应承担的125000余元赔偿未予履行,无奈之下,刘某某申请执行。
【处理结果】
执行过程中,执行人员了解到,双方同村同组,且对事故的发生都有一定的责任。双方原本关系不错,但因这起事故产生了矛盾。执行人员从执源治理的角度出发,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和解。但在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过程中,张某某情绪激动,推搡刘某某的弟弟致其受伤,矛盾再次激化。
事件发生后,执行人员再三考虑,决定待双方情绪稳定后再行处理。十多天后,执行人员通过“背靠背”的方式经过反复沟通、协调,最终刘某某方仍愿做出一定让步。但被执行人张某某不在韩城,执行款无法落实。眼看辛苦协调的事情又将陷入僵局,被执行人张某某的妻子承诺由她负责落实执行款。执行款落实到位后,执行人员通过“面对面”的方式,与双方当事人亲属讲法律、讲道理、讲人情,最终,刘某某方对张某某打人一事予以谅解,案件得以妥善解决。
【典型意义】
韩城法院在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同时,努力寻找双方当事人可以接受的平衡点,将法理情有机融合,最大限度地降低可能对被执行人造成的影响,积极引导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督促即时履行。最终,案件得到妥善处理,一揽子解决了次生纠纷,双方当事人尽释前嫌,实现了“案结事了人和”,达到了理想的执行效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