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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荔法院: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杨晓东荣获“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”称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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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朱晓春  发布时间:2021-03-01 15:50:20 打印 字号: | |

2月25日,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,大荔县人民法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杨晓东荣获“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”称号。

从事法院工作以来,杨晓东同志始终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捍卫法律尊严作为自己不懈努力的目标,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工作业绩。先后被省高院授予个人二等功,四次荣立市中院个人三等功,多次被渭南市委、大荔县委县政府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,连年被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。

杨晓东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,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执着追求和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,恪尽职守,勇于担当,善于创新,将自己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,融入工作的一言一行;以扎实有力的工作作风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。作为党组副书记、副院长,为实现大荔法院审判质效打好翻身仗,杨晓东同志主动请缨亲抓审判管理,制定了《审判流程管理细则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,实现了大荔法院审判质效稳居全市法院前列的目标;杨晓东同志主动担当主抓大荔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,目前已基本建成,同时建设成效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。

多年来,杨晓东同志始终牢记党的宗旨,事事严格要求自己,正确处理工作中的各种矛盾。虽然担任法院领导,他依旧每天早来晚走,细小工作事事抢着干;他依旧谦虚谨慎,不骄不躁,各项工作认真干;他依旧热情周到,体帖入微,把困难留给自己,把方便让给别人。他用自己的言行体现一名共产党员的先进性,用满腔热忱谱写奉献之歌。

荣誉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和表彰,更是对全院干警的鼓励和鞭策,激励着大荔法院人不断拼搏,锐意进取,砥砺奋进,再创佳绩。


 
责任编辑:王海胜